看到一則孩子被活活餓死的新聞,真的太可怕了!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008/201008030531749.html

其實我最近也開始理解有些人其實並不適合走入婚姻,而且有些人也真的不能當父母...


兩個孩子還這麼小,當母親的人怎麼捨得棄他們放不顧呢?

一個三歲,一個一歲,還這麼小,當媽媽的人居然就這樣離家不回一兩個月,孩子還沒大到可以自己找食物的年紀,再加上法醫解剖時發現腸胃沒有任何食物的殘渣,真的令人非常的不捨呀!

這則新聞跟大陸23歲被餓死的情況不同,那個是自找的,而這個卻是非常悲慘的,我真的無法想像孩子被餓死是什麼畫面,真的太令人無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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