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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睡前按例按搖控器,剛好看到TVBS的某談話性頻道的節目。

當天討論的議題是前幾天上報紙頭版的13歲女遭性侵,母因司法審判速度過慢而燒炭自殺。

有人說這與電影不能沒有你所傳達的意思很相似,不過我覺得並不完全相同。

按記者報上描述,女童,就是死者的母親本身就有精神層面的疾病,加上女兒這兩件性侵案加速病情惡化,這與不能沒有你劇中的父親不同。而且我覺得愛女兒的程度也不一樣。

當然,這都是別人的人生,也是透過別人的描述讓我去想像,不過在看到報導後面時,我卻感到一陣頭皮發麻,因為這件司法審判居然早已結案,這樣的議題居然獲不起訴,然後,我甚至不知道這位女童的母親死的值不值得。

司法有這麼大的漏洞,讓人不寒而慄,只要在與女童發生性行為時,並不知道女童真實的年齡,這件司法案居然就等同不被起訴!這是誰立的法,誰設的陷阱,讓全天下所有的母親看了都搖頭。


死,真的不能解決任何問題!死,在更多時候,如果你活著的責任與義務尚未完成就提早結束生命,反而讓活著的人陷入無盡的痛苦。


我必須而且不得不認同死者的壓力,因為只要是人都會去想,為什麼身為母親不去多關心自己的女兒,為什麼會讓女兒交了網友,而且才13歲,為什麼會跟兩個人發生性行為?這些問題,絕對不是只有我這樣的路人會去想像這樣的問題,所以死者他活著光想這些問題就有多痛苦,因為孩子只是孩子,大部份的時候,家長不是疏於管教,而是犯了不該犯的錯誤就是過於忽略及注意孩子的心情與發展。

我試著去想假如是我,我有沒有辦法想通,有沒有可能釋懷,有沒有可能接受鄰居朋友及親戚們異樣的眼光????
對不起,我很自私,我居然無法感同身受去回答我上面所想的問題。


我生活在媽媽無時無刻不盯著的家庭,我當然覺得很煩,可是,我真的很感謝我的母親,因為她的態度,讓我在婚前都會無時無刻不記住她的臉及她的話,所以,我有嚴重的防衛心態,不知道是剛好沒機會還是我刻意保持距離,婚前我真的沒有跟任何男人發生親密的行為。也因為我對自我要求嚴謹,所以即使同學覺得我是花蝴蝶,或是其實在很多男人眼裡我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我也都僅僅只有約會、吃飯、看電影、聽演唱會、夜遊、然後送我回宿舍,就只有這樣而已,沒有牽手、擁抱及接下來任何應該可能會發生的情節。

所以,我是一個對自我及孩子都希望也要求很高的女兒及母親,即使他們現在只有小三及幼稚園大班,我也覺得孩子功課不好沒關係,一定不能跟任何人有暴力或親密行為,因為孩子出了門我看不到,如果不時時刻刻提醒,萬一孩子受傷了,或是別人受傷了,這都不是我及任何人所樂見的,所以我一定會抽空跟孩子聊天,也會提醒她有些同學行為較暴力,我們是不是有可能跟他稍稍保持一點距離,或是在覺得孩子老是受傷時,我會嘗試跟那個小朋友聊天,問他我的小孩是不是有不對的地方,不然為什麼你這麼可愛卻要對他如何如何呢?

小魚基本上因為實在很兇了,所以在學校我比較不擔心被欺負,當然,我只會叮嚀她不可以欺負人,不過洋洋就不同了,他雖然是男生,卻在體能上比女生還差,之前還被同學咬,應該不只是同學,他從小到大就容易被咬,我也搞不清楚,而且老是咬到泛血!不過我很少發脾氣,因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本來就很有可能會發生這些事件,只要在發生後嘗試跟使用暴力的小孩交朋友,跟他們聊天,其實這些行為就不會再發生,而且也不會因此跟他起衝突!我想,這是我稍微跟一些家長不同的地方,因為我覺得這些都可被接受,我並不喜歡直接告到老師那裡去或是跟那些孩子的家長大聲斥責他的孩子不對的行為。

個性強悍不認輸的我,在這十年當母親的過程中,我其實都用這樣的態度在處理每一件事,所以到現在其實也沒跟任何人起衝突,我相信這或許也是許多母親要學習的功課,因為在人生中,並不是吵鬧及據理力爭才能活出尊嚴,更多時候,假如在問題剛發生時就嘗試先溝通或許就不會嚴重。

這讓我想到我的同事,她有一個患有血友病的孩子,在求學過程中,因為她兒子隨時會因血流不止而可能失去性命,所以她不得不成為強悍的母親,當然,會想到她的原因有兩個,也許她兒子遇到的同學真的過份到不值得原諒,甚至真的值得全校的家長開會希望那個孩子轉學;或是其實那個孩子只是孩子,並不像大人世界裡的壞人一樣,其實他只需要被管教,可是當一切關係都弄壞了後,或許那才是真的鬧到讓彼此都無法讓步的原因吧!可事實上,孩子跟孩子之間,真的有深仇大恨到以後不再相見嗎?

我同事口中那個不尊重其他同學的孩子後來轉學了,因為那孩子的父母根本不想管教自己的小孩,總覺得那些暴力或虐待行為只是在玩,因彼此理念不同,所以無法在同一個學校一起成長。

我覺得這都只是各持己見的不願讓步,最後只好破局,而這些事在幾年後可以當茶餘飯後聊天的話題,但,其實都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話題回到孩童遭性侵的這個司法案件,也因為這位自殺的母親,讓許多人因此得知,台灣在2010年第一季,光是12歲孩童遭性侵的司法案就有189件!天啊!多麼驚人的數字,12歲也,現在的孩子再早熟,都還只是孩子。

這數字絕對不是最final的數字,我覺得這不單單只是司法的問題,也代表了台灣有多少的家庭的孩子生活在危機之中。

我其實一直都很鼓勵朋友趕快結婚及生小孩,可是,我也會檢討自己的邏輯是否對!

因為,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婚姻,也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心智成熟到可以照顧小孩,如果只是為了達到別人的期許而步入婚姻,是不是反而會造成更大的社會問題!

好比有些人一生下來性別就錯亂,他選擇婚姻,對另一伴就是難堪的折磨!
好比有些人連自己都無法照料,他確定生完孩子後可以當一個盡責的父母親嗎?

一個孩子的心裡,對父親與母親存有多大的依賴,假如當這兩個角色喪失應有的價值時,孩子是不是有機會幸運的長大?

性侵案其實都只是別人的不幸遭遇,因為我們都只從數字及片面之詞去解讀,可是我想的卻是另一個層面,那就是家庭問題及社會問題!

這些問題原本都可被預防,可是,卻都不幸的發生了,要怪司法嗎?要怪社會嗎?要怪孩子嗎?

其實,更多的時候,父母真的真的在這些事件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為其實孩子需要被關心,只有父母親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時刻注意,那些才有可能讓他們快樂且無憂無慮的長大。

我是一個很感性的人,卻在這起事件理智到其實很沒良心,當然,我相信這件案例的檢查官一定有瀆職,不起訴實在不能讓我這個路人信服,因為這感覺上根本是在鑽法律的漏洞在二度傷害對法律常識不懂的老百姓!

我只能說,法律真的不應該只是在保護那些懂得鑽漏洞的人,而為了盡可能避免這些不幸發生,我也只能更時刻警惕及加強注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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