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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晚上跟同事聊天,認識他好幾年了,聽過他喜歡許多女生,當時,我都鼓勵他:『喜歡一個人,就不要只放在心裡,說出來的話,假如錯過了,也不會覺得可惜呀!』

坦白講:這些話,我一直都是這樣跟朋友講的,的確,這麼做不會覺得有遺憾與可惜,可往往結果都只有一個,那就是關係變得有點尷尬,當然,大部份這種喜歡來得突然,結束的也一定很快。

最近,他又有喜歡的人,我覺得一個正常男人如果不喜歡單身女人才有問題,所以,我總會耐心聆聽他進展的點滴。

不過,這一回........我居然回想起年輕時談戀愛的愛情觀了!

唉呀呀!原來,真實生活裡的愛情並不是這麼一回事呀!

首先,我必須解釋一下,我擁有雙魚座的某些特質,可事實上,書裡寫的,大部份我都沒有。前陣子張克帆曾在電視裡對于美人講:『我怎麼看都覺得你是晚報戶口,妳怎麼可能是雙魚座的呢?』沒錯,我就是跟于美人一樣的寫實派,我們不浪漫,超現實,身上也看不到女人的纖細與柔弱,我們是那種可以捍衛家人及自己的個性的另類雙魚。

講到年輕時,其實我必須先講,人的這一輩子,年輕只有這麼一回,如果你宅在家裡,用想像力過活,那麼,你的時代很快就過去了,而當你的時代過去時,你什麼回憶都沒有。

『人不痴狂枉少年。』這句話很經典,而且,如果年輕時沒做過一些傻事,當你年老時,那些傻事你這輩子也不會再做了。

我一直都是一個很勇敢的女生,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不喜歡,對任何事及人都一樣。

高職時,我曾在某天上課時發現抽屜有一張紙條,那是夜校生留的,從那時開始,我的惡作劇戀情開始,當時我為自己取了一個現在想起來都很驕傲的名字:姚霞枝,夠俗了吧!瞧,這就是屬於年輕的驕傲回憶,當年只有bbcall的年代,每天夜裡,那位男同學都會在放學後撥電話給我,我們什麼都聊,當然都不重要,可習慣這東西很可怕,你沒見過他,或許後來只有一張大頭照,可習慣這件事會讓妳慢慢習慣電話聆響,習慣他的聲音,習慣有的沒的。

這是戀情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一次校內園遊會時,他及同學有到教室找我,我們沒遇上。畢業後,我們曾出去唱歌一兩次吧!我承認當時有習慣這麼一個人,但,第二次約會後我知道,我們沒有未來。

後來,我就離開豐原這地方到斗六去了。

我覺得人生最美好的事就是離鄉背景去唸書,每個月都有零用錢,每一天都沒有家人嘮叨,我根本迷上了這種自由自由任我遨遊的日子,記得有一回,那是唯一一次我假日沒有出去聯誼的一個週末,爸媽坐著車帶著兩個妹妹來見我一面,心裡好感動呀!目送他們離開時,我彷彿進入到徐志摩的背影那一篇文章,眼眶含著淚,可老爸橘子都放在我宿舍裡,所以沒有滾落一地啦!

其實我算全天下最幸運的人,到斗六之前,我高職唸書時參加童軍社,交了不少斗六的朋友,所以到斗六唸書時,就會有朋友騎車到火車站載我到學校去,假日時,我有聯不完的誼,雖然只是出去看風景,有個人載你,增加認識朋友的機會而已,有時原先斗六的朋友晚上會約你出去逛夜市,所以,我的生活過得很愜意。

當然,沒人追怎麼可能,你有聽過那個雙魚座女生沒人追的嗎?

當時我認識一位文筆及長相都挺優的男生,尤其他寫的字實在驚為天人,刀鋒俐落,字美到不行。他當時還會在宿舍裡說:『山不在高,有真則靈。』可惜,後來我們只當好朋友,我並沒有選擇他,我選擇了另一個我自以為一見鍾情的人,再一次故事沒有開始就結束,那的確因此產生一點小小傷痕。

雖然我還是繼續假日忙著聯誼,也繼續認識許多人,並不間斷的到雲林、嘉義有名景點玩!

畢業後,我沒回台中,在雲林的日子過得太爽快了,誰想回台中那地方。

從小到大我最大的興趣就是打工,雖然高職時我上課一直打瞌睡,可中午時間有時候我會去幫同學代班打工,學校裡要打工的話,可得家境清寒才能工讀,雖然我家好像也滿窮的,可老媽也沒去跟村長或里長申請清寒證明啦!所以,我只能利用假日到爸爸工廠打工。

我最喜歡的事,就是把時間填滿。

也因此,專二時,我搬出校宿,到市區去,經由朋友介紹到補習班打工,全盛時期,我曾一天待三個補習班打工。

總之,畢業後我就繼續在大頭補習班打工,然後正式我的第一份工作。

在那裡打工時我認識不少人,因為年輕,剛好補習班的業務是需要招想考研究所的學生,所以也認識不少大學生,大學生什麼最豐富,那就是夜生活,那年代沒有夜店,其實就算有我應該也不會參加啦!因為喝酒傷身又要花錢,當年的我只喜歡去參加大學的晚上活動,例如迎新、各節日的活動、演唱會、看電影,所以畢業後待在斗六那兩年,我幾乎每天都有吃有喝。

雖然認識不少人,可從來沒有打算跟任何一個人開始。只要有人表白,我反而就會消失。




故事回到同事身上,我突然驚覺,我之前那段話是結論,而不應該是發生在開始。

原來男女之間的戀情,鮮少是一見鍾情的,即便是,也因不了解而開始,因了解而分開。

雖然老公也是當時陪我看電影的其中一位男生,不過那些年,他始終只陪在我身邊,他沒表態,因為每一個表態的男生,我都會選擇避而不見。

懂嗎?我們不是亂,只是還不想定下來,我們並沒有欺騙任何人的感情,只是我們還不想要有感情這包袱。

過了這麼多年之後,我才驚覺,原來感情不能這樣開始,而是要從習慣開始。

不過話說回來,這種愛情觀並不符合現代年輕人的愛情觀,可是,明明還有許多六年級、七年級的朋友們還找不到伴,所以,奉獻找不到伴的朋友們,請你們慢下腳步,不要一開始就給對方壓力,先試著當朋友讓彼此習慣無話不談,或許才有機會進展。

當然,或許朋友會想:『我都快卅歲了,那有時間用習慣去認識一個女生,然後不確定她會不會選擇我!再這樣下去我幾歲了!』

唉!關於這一點,我也沒辦法呀!畢竟我都結婚十年了,那些年輕回憶早忘的差不多囉!總之,喜歡一個人不一定一開始就要講出來,而是應該先認識他,讓彼此慢慢習慣!習慣是一種慢性病毒,它比較容易滲透人心。所以囉!不要再叫我介紹妹妹給你們了,自己去認識吧!我真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朋友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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