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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公司發生大事,一大門要出門上班時,婆婆叫我看報紙這個新聞上的人妳認不認識?
坦白講,社會新聞我一向不看的,不過那則新聞的確有點讓我腦充血。
一個檢查官希望一個他認為有罪的人被判刊,他提出一個求一年六個月的刊求等候法官審判,就這樣一個未定案的資料,上了很大的版面,把人家公司、姓名、學歷及多少技術全一五一十的報導,最氣人的,把人家照片都刊出來了!這是什麼世界,我真的很生氣。
一個人還不確定是不是真的被判刑,記者自己編故事般的誇大事情,這些編故事的記者,睡到半夜是會為自己的瞎扯感到高興,還是應該做惡夢最好在夢中被類似我這種人給痛打一頓?
台灣怎麼了,媒體怎麼了,因為人家不算默默無聞,因為人家可能犯罪,所以,就可以先判給他一個身敗名裂的重刑嗎?
我不是當事人,我也不方便講什麼,不過到了中午看到女生的部落格就證實媒體講的全部都不是真的,而那些記者有道歉嗎?
一個人說謊,為了圓一個謊,只好再說下一個謊來製造下一個話題,今天更扯,時間變了,司機如果見義勇為,怎麼連時間都改了,最離譜的,連該同仁的職稱都改了,這些記者怎麼了,現在的媒體人都已經到了不需要求證就可以亂寫的程度嗎?
台灣病了,一堆自以為是正義使者的人也病了,大家都以為自己是法官,已經做出他想像力的判斷。
案情的疑點很多,我不偏坦任一方,只是,如果我的家人我的兒子我的先生遇到這件事,我的第一個反應一定會問出事情的真相,而不是開始隨我自己的想像力編出故事來痛罵兩個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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