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作文課,一般老師都會出過一個題目:我的志願。

當時,沒什麼志氣的人會說:我長大以後要當爸爸、媽媽。有些會說老闆、警察、醫生...我當時可能是講律師或警察吧!

不過我記得有位同學說:我長大以後要當總統,請大家要記得投我一票。

當時這個回憶還挺深刻的,總統是什麼,小時候我只認識蔣經國也,要當總統好像很遙不可及。


後來,我沒當成警察,也沒順利當律師,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早婚,兩個小孩。

今天看到歐巴馬的新聞,我突然想到,想毀掉一個人,真的用錢就可以了。

那些政治人物可能忘記小時候的志願,也不記得政見及悲天憫人的心,因為他們的人生已經到達了另一個境界,不是一般貧窮老百姓認知的世界。

所以為什麼會有人到今天還覺得自己含冤坐牢,也為什麼有人被爆召妓還說被抹黑。


人生不能只靠辯解,而蒼蠅也始終不鑽無縫的蛋,也許我們所看的比事實還誇大或不實,但,那些言論終究還是毀了他們在我們心裡的信賴。

從政的路,究竟有多少肥水,可以讓一個又一個的人奮不顧身就算死也要往裡面跳,我想,有權沒有用,是錢吧!

事情的真相一點都不重要,只要能搏媒體得選票,勝選後,榮華富貴都在握呀!真的挺讓人無言的,這些事件只有一個結論,如果你想要徹底毀掉一個人,真的用錢就可以了。

而那些人可能始終不會明白,因為毀掉他自己的並不是那些微不足道的爆料,而是不知不覺已經迷失小時候自我志願的那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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