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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又買了一個熱狗捲給小魚當早餐,連續一週買這當早餐,印象中在市區一個是15元,為什麼我家巷子口是20。

 

錢其實不是重點,只是覺得我記憶力應該沒退化那麼快,於是回程時於任一間早餐店買看看,果然,都是賣15元。

 

洋洋其實要吃吐司,因為他想用成草莓果醬吐司,不過沒機會停便利商店,於是,就買熱狗捲充數。

 

他一瞧見一小截熱狗就有點悶悶的,我說如果不要熱狗,那熱狗留給媽媽吃,看時間還早,泡了一碗牛奶搭配吃,因為還要去準備今晚到小MO家的行李,我叫洋洋一邊看電視一邊吃。

 

因為是米奇,所以他看的特別入神,結果我就發現小熱狗被咬一口,然後,全部不見了,我問洋洋熱狗呢?他一低頭然後笑著說:啊!被我吃掉了。

 

看入神是不對的,不過,洋洋今天早餐吃光光,心裡真開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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