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沒有看新聞看到笑出來了..

筆者文筆很活潑逗趣,果然有感覺到檢調單位辦事草率的感覺,不過,我想這其實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因為我們總會用自己的想法去聯想事情,用直覺去判斷對錯,所以在看到那種可能、疑似、感覺很有可能錯就在它身上時,我們就會在心裡篤定就是它!

平凡人常犯這種錯倒還好,可如果身份稍稍不同的人,你講出來的話,我們真的會盲目的相信也!

這幾天婆婆煮豆乾時我也是吃的很小心,心想!萬一中毒的話,吃少的人頂多只會病危不會馬上死掉啦!

結果是,我也誤會豆乾了!乖,改天再大口大口吃你哦!

還豆干蚵仔清白 採檢錯誤別硬拗
【聯合報╱王任賢/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秘書長(台中市)】
2010.04.21 02:10 am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不信你看這次肉毒桿菌事件,明明疾病管制局在中毒的人身上驗出了超強的A型毒素,用抗毒血清給病危的婆婆注射也明顯的好轉。可是說也奇怪,查封的食物卻全部乾淨溜溜,彷彿這是天上掉下來的疾病,你說奇怪不奇怪?

人因為吃了食物中了肉毒桿菌的毒,其實要中毒並沒有那麼容易。因為毒素吃下去後,要經過胃酸及膽汁的折騰會有損失,有些還會拌在食物中最後成為大便排出,有些也會被腸道內的細菌分解。所以真正被人吸收到血液中的毒素,絕對低於食物中所攝取的。那為什麼疾管局能在人身上驗出超強的A毒素,食品藥物檢驗局的食物中卻驗不出呢?這絕對無法用食物中毒素濃度低於人體予以搪塞的。

最好的解釋就是根本採錯了檢體,所以當然驗不出來。我們知道肉毒的潛伏期大概是一到兩天,要採到有意義的檢體,必須要是婆媳兩人發病前二天內共同食用,而又未與其他家人共用過的食物,才是採檢重點。這些食物可能在家裡,也可能是外食的食物,但都要經過詳細的接觸比對才能採到要採的檢體。而且有些食物還是已經吃到屍骨無存的,要採到檢體還要追到工廠,查到同批號的才算數。

這樣的過程非常複雜,我們稱之為疫情調查,我相信食品藥物檢驗局沒有經過疫情調查的過程,就胡亂的在家中搜刮了一些食物拿來充數,因為就連老公一起吃的豆干及未開封的醃漬蚵仔都被查封拿去驗,可見多麼草率。你草率就草率自己吧!但偏偏又憑著自己草率的決策要求人家豆干下架,害得大溪豆乾的生意掉了五成。

食品藥物檢驗局知道驗不出來,又說要等二到三周的細菌培養結果。但即使長出了細菌,也是不會分泌毒素的細菌,何害之有?奉勸食品藥物檢驗局,有錯就認錯,還人家豆干廠及蚵仔廠的清白,以後好好整頓一下調查的人力,不要再放這種鴿子了,害我好幾天沒有豆干可吃。

【2010/04/21 聯合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