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看新聞真是壞習慣,想到母親失控把女兒打成全身癱軟,醫院看到後還連忙通報家暴中心,心裡真的覺得很痛,原來,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當父母的。

每一個人都可以選擇一個自己想過的人生,可怎麼會想要吸毒跟詐欺呢?

也許我把世界想的太單純,把人性想得太良善,所以對這樣的案例居然覺得替孩子疼到感覺胃都抽痛了!

雖然親生的母親最好,但是,我其實認為女童最好不要再回到母親身邊比較安全,甚至那個後來跟男友生的小孩,也強烈建議不要由她照顧,真的太可怕了!即使是孩子,如果不被愛,都應該有不被傷害的基本權益吧!

另外,我想的更多更遠,我覺得她應該要結紮,不要再生小孩了,如果不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可不可以不要再生了!真替另一個小孩擔心,因為,所有犯案後有悔意的犯人,他們大部份都會....再犯!

唉!我只能說,依我這種個性,還好我沒選擇當法官!不然,很多案件我真的覺得應該從重判刑,我的字典裡,真的沒有「輕判」這兩個字呀!

 



 更新日期:2011/02/26 06:30 蘋果日報
轉貼新聞,原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26/143/2n3e7.html

 

受審時又產子 懷孕法官憐憫 輕判1年 

【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黃姓婦人常將對前夫的怒氣發洩在女兒身上,去年五月持藤條打一歲半女兒,致女童從額頭到腳青紫瘀腫,連胃也打破,被醫院通報法辦。法院審理期間她後悔認罪,且與同居男友又生了一個小孩,法官考量若她入監太久,新生兒恐無人照顧,因此昨依故意對兒童傷害罪,輕判1年徒刑。 

可憐的受虐女童已被家扶中心交由寄養家庭照顧。本案審理期間,黃女又懷孕生下一子,承審法官廖怡貞剛好也懷孕,當庭勸誡黃女:「小孩既然生了,就是責任,不要再把情緒發洩在小孩身上。」一向表情冷漠的黃女才點頭答應:「不會再這樣對待小孩了。」 

法院表示,29歲的黃姓女子有多項吸毒、詐欺前科。2008年12月生下女兒,沒多久丈夫涉案入獄,兩人離婚。離婚後黃女帶著女兒與新男友在新北市同居。 

藤條狂打又摑掌 

黃女供稱,去年5月2日上午7時女兒哭鬧不停,不肯睡覺,吵得她心煩氣躁失控拿藤條狂打、掌摑女兒的頭、臉、背、臀。後來,晚上10時,發現女兒高燒不退,全身癱軟連忙送去醫院。 

醫師看診發現女童不僅額頭、雙眼、臉頰、下巴、頸、肩、雙手雙腳,甚至雙臀都有瘀挫傷;左眼眶、雙腳踝也被打裂流血,連忙通報家暴中心。醫院進一步檢查,女童竟連胃部也破裂,右手臂有陳舊性骨折,還有缺氧性腦病變並罹患肺炎。 

想起前夫心頭火 

板橋地檢署偵查時,黃女坦承施暴,非常懊悔。她說,因為家中經濟不佳心情差,她又無育嬰經驗,女兒哭鬧整夜,天亮還不安靜,才情緒失控。她也向家扶中心透露,一看到女兒,就會想起前夫種種不好的過去,心頭升起無名火,一肚子氣無法壓抑就會動手打女兒。 

法官審理指出,從女童的陳舊性骨折,懷疑女童長期受虐,但沒有證據;雖有腦病變症狀但無法證明是這次打傷造成,又考量黃女新生兒的照顧問題,因此輕判黃女一年徒刑。 

打傷兒童罪加重 

律師楊延壽表示,打傷人觸犯《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可判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若對象是未滿12歲兒童,則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加重二分之一,因此最重就可判處4年半。 

兇狠虐童案例

 2010/06 

彰化男子黃凌奇去年酒後與同居人口角,將10月大親生女兒丟入滾燙麵鍋,女兒不治 

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2009/11 

新北市4歲女童隨母李玉禪寄人籬下,遭2名表姨周靜宜、周鳳珍抓頭撞牆,李女坐視不管致女童被虐死 

一審將2名表姨及李女分別判刑12年、3年及8年 

2007/11 

雲林5歲女童慘遭母親趙姓同居人及其潘姓表哥,以吊車吊起抽打致死 

最高法院判趙女15年,潘男12年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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