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同事的未婚妻跑來問我一些關於婚宴訂飯店的細節,我能教或給建議的一定不會保留!

不過,我覺得她今天這一趟對我而言,是我『受』,而不是『施』!

因為我結婚十年了,而且孩子也兩個了,雖然我年年辦活動,但,對於結婚的基本概念我根本沒有好嗎?

原來婚宴的桌費跟一般的合菜或尾牙菜不同呀!

那,我之前雖然那些包出去雖然都收不回來的禮金不就都失禮了嗎?

也許因為根本打著收不回來的觀念,所以同事我都只包1600-2200也!

不過新竹的行情根本是8800再加一成服務費起跳!而且大部份同事還開一桌15000的咧!

說實在話,我不是故意包少的,我只是用十年前的行情在包禮金的嘛!

所以,下回開始,我應該會看飯店決定禮金數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