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才知道我是個很幸福很幸福的人,直到前幾天我清楚的明白在這世界上有一種事最幸福,那就是可以睡到自然醒。

睡到自然醒其實很簡單,可是真的要做到並不容易。

我是一個天塌下來不管發生什麼事只要想睡,倒頭立刻就能睡著的人,很多是是非非,只要閉上眼,馬上就不關我的事,對於人生的生老病死,我也總能輕鬆冷靜看待。

我其實並不是一個自私的人,相較之下,我非常感性,我從不當吵著要糖吃的小孩,視金錢於無物,能醒來就算賺到,如果能在睡夢中離去,我肯定覺得這樣離開最幸福。

而今天我早上睡到十點多,下午睡到快四點,今天我不想加班,但是明天我會去,也就是說下禮拜要過年了,但是我星期三才會開始打掃,所以我下禮拜開始進入戰備狀態,已經是一副「我可能不會打掃」的心情。

剛剛上了網、聽了歌,拿出一本介紹某國家的書,看著書裡那些彎曲並早已生澀的日文,情境立刻飛到那個國度,突然有種走不累的滿足感,覺得人生如果能放下一切,全心全意去做你喜歡並且開心的事,這肯定就是幸福。

我是一個很容易催眠自己的人,所以當我坐在電腦前聽著歌,看著旅行書時,我覺得彷彿走進了一間大書局裡,身邊的人一直更換,唯一不動的是我,書局裡放的歌總最動聽,書上拿的那本書也總最吸引,買下它嗎?帶回家後她會被愛惜嗎?會被冷落在書架上或是灑落在地上?它的未來我其實不在意,現在我的只想做最幸福的事,那就是不要考慮別人,只做自己最想做的事,這才是你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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