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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一直在想,假如我有一百萬我就不要工作了!

事實上,在很年輕的時候其實很辛苦的存了幾年終於才達到一百萬,可是,原來花掉的速度比存到更容易!

可人生的確因為有這段曾經設定目標及夢想的歲月而美麗,那些過程其實已超越達到目的後的價值!

而花光後,人生又重新有了鬥志,就好比最近劉若英因為連動債而虧光存款,可是,她的重新出發感動了更多人的心!

錢財是身外之物,因為失去而積極的想再次獲得,所以,人會變得更謙卑及努力,這世界也才會更有它的意義!

最近有個朋友問我,假如妳有一百廿萬,妳會怎麼做?買房子付頭期款嗎?定存嗎?投資嗎?

其實,我真的沒有一百廿萬,所以我還在努力的想辦法有這筆錢!可是我不喜歡搬家,所以不想買房子,不想定存,也不懂投資!

有人說,人不理財,財不理你,可有沒有想過,這叫做廣告噱頭,你亂理財,財也不理你!

所以,我沒想到該怎麼做,也不想去想這個問題!

可是,我卻想到了另一個答案。

假如我有一百廿萬!
第一,我希望不會被詐騙!
第二,我希望我的小孩可以平安長大唸完大學,如果不笨就繼續唸,如果錢夠的話也希望他們有機會去國外走走!增廣見聞、豐富人生!

沒有第三了!

原來,我活著的此時此刻,已經不是為了自己而活了!
其實工作的價值不只為了可以生活下去,更多時候其實只是為了希望給孩子衣食不缺,就這樣而已!

我很乏味吧!可是,我覺得很快樂、很知足,也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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