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有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前男友消費了,我覺得男女之間私密的事攤在陽光底下,就是不妥。

當她知道這件事後馬上蹲下去痛哭時,我其實也是覺得心疼的,但是,我不像一般人一面倒,因為,每個人都有為自己行為能力負責的自由與義務,講白一點,做每一件事前,就一定要想到後果。

也許我當媽了,不過即使我今天只是一個小孩,我也是這麼對自己堅持。


我不認同年輕慒懂無知,所以在半推半就之下就發生關係的這種想法與說法,也許我老古板,也許我想太多,但,我就是一定要做到,跟任何人一定要清白到沒有把柄跟證據讓人拿出來消費!

年輕時談的感情多半是沒有未來的,因為那都只是為了炫耀而談的戀愛,對象一定要美、一定要帥,沒有經濟能力沒關係,錯!我每次挑的對象,就會想到,他將來會不會只是米蟲,他不能養我沒關係,可是,我絕對不能養他!

其實我對這件事本來是沒感覺的,因為我的個性始終是與我無關,我就不理會,可看到愈來愈多人討論,我也必須講我的想法跟看法。

我覺得人有七情六慾,所以一定會喜歡人,去表達去認識去交往都可以,可是,如果不保證會在一起一輩子,我覺得牽手及擁抱可以,接下來都不可以。

也許我給人的印象像唐朝豪放女,可,認真跟我交往後才會知道,我是一個無趣到連手都牽不到的人!

這樣不好嗎?不正常嗎?好像是不太好也不正常,所以等不了的男人,就會很快去找下一個可以抱,可以上床的女人,那就去吧!

我對交往的看法一向如此,因為身體是私密的,即使是老公都有可能出賣妳,所以怎麼能不防呢?而且現在網路及科技都發達的要命,如果不想上頭版,就只能小心才能自求多福。

所以說,我很殘忍的看待這則新聞,因為它被我定位跟百人斬的新聞是同性質的,講的沒良心一點,真的是自找的!

講到這裡,如果有什麼挺什麼人的人看到的話,一定會很不爽我的想法,可是,我就是一個這樣的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言論自由,所以,也真的希望每一個少男或少女,不要因為一時意亂情迷跟一個不值得在一起的人在一起,不然後果就是會這麼慘!

這種新聞天天有,所以,也不用太難過,如果希望自己不被報出來,就是一概不發生就沒事了!

嗯!看樣子,每天晚上要跟小孩上的課還真是不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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